逐夢 Day 83-91: 次等公民的悲歌
離開San Pedro,搭上清晨五點的Chicken Bus,然後轉Chicken Bus再轉Chicken Bus,終於在中午到達Guatemala和El Salvador的邊境。兩國的入境大樓相距一公里,在烈日下背著十幾公斤的背包,走過幾十輛等清關的超長貨櫃車,看見有司機索性在車底綁個吊床睡午覺!
職員翻了我們的護照,著我們站到一旁等,結果一個小時後,告訴我們的CA4簽證是Invalid。因為那只是Guatemala的簽證,El Salvador並不承認。下!?不是取得一國簽證就能進其他三國的嗎?
職員翻出一份文件,指著不久前過境的香港旅人林輝的護照影印本,說: “Look,this is Lam Fai Frederick, also from Hong Kong. This is his Visa, there’s one more line then yours. You have to go back to Mexico City to ask the Consulate to add that for you. From here it’s just 30 hours by bus.”
如果他不是一臉認真,我真的會以為他在玩野。搞了半天就是為了在簽證上找不同?!我問:可以現在付錢辦落地簽嗎?(心想,要是你肯收錢放行的話就好了,管那是不是真的「落地簽」!)可惜這邊的關員按足本子辦事,於是我們又背著十幾公斤走回Guatemala那邊,職員見我們被打回頭,驚訝地說:「Why they don’t let you in? You have USA Visa!」我覆述過程,職員一臉不屑:「They are crazy!」 哎,是又如何?官字兩個口,唯有回Guatemala City找領事館問個究竟…
入境櫃台外的防貪污海報(猜測)
之前意外錯過Guate,結果命運還是將我們送回來。由於剛巧是星期五,又因為我們雙重次等公民的身份,結果在Guate一待便是一個星期。
其實,手持有很多免簽國的特區護照,加一本酷似英國公民護照(British Citizen)的BNO,理應可以橫行世界──不過中南美除外。在這裡,沒有人理解中港澳台護照的分別。所以,特區護照就是中國護照,必須謹慎審查;至於BNO,雖然封面和英國公民護照一樣,我們的亞洲臉孔卻令官員起疑,差點沒拿放大鏡來尋找偽造的痕跡,於是內頁註明的Hong Kong亦無所遁形。
此刻,I come from Hong Kong竟然成了最大的阻力,以下是我們跑大使館的日誌:
星期一:
一早到El Salvador大使館,職員翻出文件,BNO (Hong Kong)是Type C,即必須由El Salvador移民局親自審批,但職員說BNO目前不發簽證。至於特區護照則沒有說明,花了許多唇舌解釋香港和中國護照是不同的,亦指出我們已有美國簽證,職員最後將我倆共四本護照Scan了傳回El Salvador查詢,叫我們明天回來等結果。另給了我們一份表格,著我們先填好,並將兩本護照的全部頁數覆印一份,如果能辦簽證的話就可以馬上交齊文件,不用再等一天。
星期二:
拿著填好的表格和厚厚的覆印本回到大使館,職員說El Salvador那邊還未有消息,著我們下午再來。
下午職員說可以用BNO申請簽證,承惠30美元,不過只限El Salvador,並不是CA4。那怎樣才有CA4呢?沒有的,你們不能申請。而且辦理El Salvador簽證要三個工作天,如果你們在今天關門前拿不到銀行入數紙和齊備的文件來,就要等下星期才辧好。現在時間是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大使館三點關門,方圓十里都沒銀行,我又不禁以為她在玩野…..
星期三:
在墨西哥花了廿五美金辧Guatemala簽證,到頭來原來不是CA4,如果再花三十美金也辧不到CA4,那豈不白花錢?看看地圖,如果能在Honduras大使館辦到CA4的話,其實可以先進Honduras再繞回El Salvador。馬上查資料,Honduras大使館開朝九晚五,我們十二點半去到,保安叔叔說已經關門了明天請早,門口的牌子寫辦公時間朝九晚一,好吧,又浪費一天。
被宣佈無效的”CA4 Visa”
星期四:
一大早跑到Honduras大使館,說明來意交出護照,職員說要問一下領事,著我們十二點回來。然後歷史重演:「你們的護照不能辦CA4,但可以付四十美金辦Honduras簽證,不過要有邀請信或Guatemala公民擔保閣下的人格,辦理需時一個工作天,你們快點去準備,我們等你。」
天啊!比El Salvador更貴,但至少不用等下星期呀,而且Honduras是往南走的必經國,不能像El Salvador般繞過或跳過。既然人家肯等,我們於是飛奔回家,CS Host J爽快地答應寫擔保信,還開車載我們回大使館。十二點五十分,我們還差一個街口,J致電大使館說我們馬上就到,對方拋下一句,今天關門了明天請早。
頹然回到家,在Guatemala City待了整整一星期,跑了四天大使館,結果一事無成。那邊廂,林輝手持El Salvador承認為CA4的Guatemala Multiple Entry簽證,在Honduras和Nicaragua也遭留難,被逼多付幾十美金才能放行;一年前Lau Bak與Kathy也在El Salvador邊境被打回頭,到底這所謂的CA4是否存在?
眼觀歐美客憑入境印暢通無阻,遊歷萬國也不知Visa為何物,我們手持百多國免簽的特區護照加日不落帝國海外公民護照,卻是寸步難行。連台灣護照在這邊都比我們強,一直自命幸福的我首次感受到作為次等公民的可悲…